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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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17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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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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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师二二三团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 |
223团南800m,原污水站旁 |
二二三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拓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第二师二二三团南800米,原污水站旁,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32′8.768″,北纬42°16′50.555″,本项目占地面积1541.51m2。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主要新建处理规模为1300m³/d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1座,采用兼氧FMBR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配套地坪、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利旧处理规模为400m³/d的地埋式一体化A/A/O处理设施1套,使团场污水处理厂实际总处理规模达到1700m³/d(其中:本次新增规模1300m³/d,利旧400m³/d,废弃设计处理规模1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600m³/d)的地埋式一体化A/A/O处理设施)。现有处理规模为400m³/d的污水厂作为储备使用,在团场污水总进水管道上新设置一座污水井,分别接入现有污水厂调节池和新建污水厂预处理池,现有污水厂(处理规模400m³/d)不搁置,每天适当处理污水维持系统运行。且当团场污水水量大于1300m³/d时,可以开启污水管网分流进入现有污水厂同时处理。项目总投资699.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6% |
废气: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尾气排放达标车辆,落实好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场地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4二级标准,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米高排气筒标准。 污水:施工期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管网。运营期污水处理后水质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固废:施工期弃渣、土方用于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60%,运至团场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