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2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38016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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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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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8团玻璃钢管厂(二期)项目 |
第二师三十八团团部西三环路东侧、昆仑路延伸段北侧、华山西路南侧 |
巴州莫河管业有限公司 |
新疆信和环宇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三十八团团部西三环路东侧、昆仑路延伸段北侧、一期项目原有厂区南侧,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4°07′47.463″,北纬37°45′25.314″。本项目在一期项目原有厂区南侧扩建,新增占地面积13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建设生产车间2栋共5904平方米、办公楼1栋1123.2平方米、厕所54平方米,依托原有生产车间1座1491.6平方米、容积为12立方米的化粪池1座,配套新建容积为12立方米化粪池1座、消防水池1座。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11%。 |
废气: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现场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区域车辆碾压地面产生扬尘,故应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大力提倡文明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运营期修剪、切割粉尘、离线修整废气、套管修整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共3根排气筒;制作内衬、结构层和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RCO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气体、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有组织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相关标准,无组织颗粒物及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规定的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无组织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一期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38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运营期水压试验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经排水管网排入38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统一清运至38团指定场所统一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运营期玻璃钢灰泥、玻璃钢边角料、除尘灰、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树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后再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活性炭暂存于一期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合理设计建筑材料等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不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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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30团连队提水灌溉工程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30团园一连、园二连和园三连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 |
新疆拓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师30团连队提水灌溉工程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30团园-连、园二连和园三连。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新建输水管道14.26千米,配套跨路、跨渠、分水阀井和给水出地等配套建筑物68座;园一连、园二连及园三连各新建打药用蓄水池1座(共3座);新建泵站1座,包括引水控制闸、前池、泵池、泵房、管理房及水泵、变频、厢变供电设备等;更换老泵站水泵2台。项目总投资2513.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57%。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原材料运输途中要加苦盖、场地定期洒水、堆料设简易围堰遮挡、临时料场使用防尘网覆盖等:物料由料场运输至工业场地临时堆放,设置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固废:对本项目中不能满足填方要求的弃方,本着就近消纳、降低运输成本的原则,弃方土就近摊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周围连队基础设施消纳。建筑垃圾为砂石、石块、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集中收集,废金属及废钢筋销售给地方废品回收站,其余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弃土临时堆存管线两侧,就近摊铺。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午休时段及夜间施工,敏感区设置围挡,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 生态环境:表土剥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利用既有道路和现有市政道路,沿已有车辙行驶,杜绝车辆乱碾乱轧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猎捕当地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确定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自然恢复地表植被。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应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活动。对管线要建立定期巡视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良好的维护和养护制度。项目建成后,保证项目安全和正常运行,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必须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的管理,明确职责,建立科学的、切实可行的项目运行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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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团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第二师三十七团境内,新屯路以南、华康路以北、跃进南路以东、民主路以西,西距37团中学0.18千米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三十七团境内,新屯路以南、华康路以北、跃进南路以东、民主路以西,西距37团中学0.18千米,中心坐标:东经85°23′9.560″,北纬38°12′10.427″,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医疗综合楼一座,建筑面积3859.43平方米,住院床位25张。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77%。 |
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满足现有37团医疗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后,排放至现有37团医疗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至37团城镇污水处理厂。 固废:运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医疗废物,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57-2023)标准要求。 噪声:运营期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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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关市蜜汁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市25团原水工团二社区009号 |
铁门关市蜜汁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市二十五团原水工团二社区009号,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25′40.948″,北纬41°45′18.198″,总占地面积6213.65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座(2369.54平方米)、倒班宿舍1座(2F,占地面积200.88平方米)、工具间一间(占地面积209.70平方米)、化验室一间(占地面积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 |
废气: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现场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区域车辆碾压地面产生扬尘,故应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大力提倡文明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运营期发酵、灭菌、过滤和压榨、滤渣堆放、转运产生的臭气采取生产车间的排气系统加强车间内气味的扩散,增加通风次数、及时清运等方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燃气锅炉采取低氮技术处理后经一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25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水工团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完成后经管网排入水工团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场所统一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二十五团垃圾填埋场处理;白醋发酵滤渣收集后作为饲料生产原料外售;包装固废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回收;废机油及实验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合理设计建筑材料等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不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处理,设备安装采取减振基础;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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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223团供热锅炉扩建项目 |
第二师223团现有供热站内 |
第二师223团城镇管理中心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二二三团现有供热站内,供热站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32′27.017″,北纬42°17′57.431″,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建设1台40MW燃煤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1.5%。 |
废气: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现场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区域车辆碾压地面产生扬尘,故应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大力提倡文明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运营期锅炉烟气通过“SNCR脱硝+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要求,氨执行《工业锅炉污染物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SNCR脱硝限值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223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运营期锅炉排污水用于炉渣冷却,软水制备排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223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223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场所统一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运营期灰渣、粉煤灰、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外售和静县砖厂作为原料使用,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尿素、盐包装袋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废氢氧化钠、氢氧化钙包装袋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合理设计建筑材料等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不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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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经济工业园内 |
新疆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经济工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2′45.098″,北纬41°51′07.320",项目租用已建成的2座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1#生产车间4155.4平方米,2#生产车间3702.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实施后年生产可降解地膜1.5万吨、可降解餐具2000吨、可降解包装膜3000吨。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5%。 |
废气: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现场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区域车辆碾压地面产生扬尘,故应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大力提倡文明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运营期挤出吹膜成型废气、注塑成型废气分别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可降解地膜生产线设置3套,可降解包装膜生产线设置1套,可降解餐具设置生产线1套,共5套)处理,处理后各废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共5根)排放;以上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4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区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与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铁门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输至铁门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铁门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场所统一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不合格可降解地膜/包装膜/餐具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合理设计建筑材料等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不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沙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