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环评文件审批工作,有效防止环评文件编制挂(靠)证现象,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更好服务于师市经济发展,现将环评文件报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从2021年9月1日起,向师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单位,需到师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编制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编制人员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单位不借资质证和环评工程师不挂(靠)证承诺书)。
2.提交环评文件相关材料时,需编制主持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师市生态环境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现场提交。
3.其他事宜按照关于印发《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师市环发〔2021〕5号)要求办理。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