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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2/21 4.2k 阅读 322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20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22761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20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二师三十八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第二师三十八团团部

铁门关市市政养护中心

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新建引入污水厂的排水管网及10KV高压电线。

1.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对于距施工区200m以内的居住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避免影响其生产、生活。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施工须经属地环保部门批准;

3.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工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采用

离子除臭工艺,经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空,排放气体严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4.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栅渣、生活垃圾等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沉沙等按照固体废物处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植被。

新疆三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生物有机肥、功能肥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新疆三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巴州朗霁云程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57441.67㎡,建筑面积26920㎡。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水溶肥车间、复合肥车间、宿舍、门卫室,锅炉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水溶肥生产线1条,复合肥生产线1条;二期新建生物有机肥车间、发酵车间、液体肥车间,新建生物有机肥生产线1条、液体肥生产线1条。

1.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对于距施工区200m以内的居住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避免影响其生产、生活。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施工须经属地环保部门批准;

3.项目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降尘室,喷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燃料废气采用降尘室、喷淋除尘,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严格按照《自治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巴环发【2019】170号)中规定限制执行。

4.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双丰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5.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植被。

第二师铁门关市中水回用建设项目

铁门关市高职区

铁门关市市政工程养护中心

山东继盛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67.32km;新建泵站1座。配套离心泵6台,装机容量660kw,在铁门关市经开区南侧新十八团渠41+308-42+582段新建调蓄池1.2km;配套相应附属设施等。

1.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对于距施工区200m以内的居住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避免影响其生产、生活。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施工须经属地环保部门批准;

3.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系统处理。

4.项目弃方应及时运至指定的项目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植被。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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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