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14日拟作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29755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17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评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
|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二师分公司新建博古其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二师分公司 |
第二师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博古其镇 |
新疆中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博古其镇,地理坐标为:东经86度5分41.912秒,北纬41度47分43.622秒,项目总投资1159.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总占地面积5571.03m2,建筑面积:819.32 m2。新建承重框架结构罐区,油罐采用双层油罐,设3座汽油双层油罐(2座30 m3,1座40 m3), 1座40 m3柴油双层油罐,总容积140m3,等级容积120m3,设3台四枪双品加油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设置压缩机一台,12m3CNG车载瓶组拖车1台,2个6m3CNG储气瓶组,共12 m3。设2台双枪CNG加气机,加油气站等级为二级站。 |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油罐车卸油、油品贮存及加油作业,油品损耗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最高值为4.0mg/m3,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表3、表4中相关要求 2水污染物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用于城市绿化。 3噪声 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加油机、吸油泵产生的噪声及油罐车及其它加油车辆进场时的汽车噪声,运营期项目东侧和南侧临近城市主干道,东侧和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其余厂界执行2类标准。既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类标准:70dB(A),夜间55dB(A)。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1)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2)泵类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装,做好动平衡,减少振动的发生; (3)应做好加油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而降低噪声的产生; (4)加油站入口处应设置限速标示,使进出入加油站的车辆减速慢行,从而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5)加油站内要设置禁止鸣笛标示。 4固废污染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油罐底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油罐底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存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