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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7/07 9.7k 阅读 466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5日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24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门关市顺汇通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

第二师二十七团原毛巾厂

铁门关市顺汇通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茂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27团原毛巾厂。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2°0′25.232,东经86°28′15.884,总占地面积为16666.67m2。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1台20t/h燃煤锅炉、烘干塔、烘干机、传送装置、提升机;新建服务用房1座,砖混结构,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等;新建库房2座,封闭式煤、灰渣堆场及石灰筒仓等。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为58.5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的1.95%。

废气: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尾气排放达标车辆,落实好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场地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运营期燃煤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安装布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除尘装置,燃煤锅炉烟气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原料存于库房,临时露天堆放的原料用蓬布遮盖,烘干粉尘由烘干塔两侧集尘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输送和筛分过程为封闭式设备,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石灰堆放于石灰筒仓,全封闭管理,定期清扫地面落尘,有组织粉尘、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最高浓度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脱硫除尘废水储存在脱硫除尘装置底部的沉淀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管道最终排入27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玉米清选产生杂质及筛分产生的粉尘、锅炉运行产生的炉灰渣、脱硫石膏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外排,化粪池污泥收集后用于填补厂区坑洼处,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2

第二师二二三团强海众联混凝土生产建设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市二二三团园八连工业园区3-4号

铁门关市强海众联建材有限公司

巴州鑫浩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二二三团园八连工业园区3-4号。项目区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道路,北侧为废旧钢铁加工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37′1.544″,北纬42°18′25.520″。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约20000m2,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两条(商品混凝土拌合站2套),1#原料库房(砂石料堆存),2#原料库房(砂石料堆存),封闭式料池(砂石料堆存),实验室、办公室、洗车池、机械设备库房、普通库房、员工宿舍、门卫室、食堂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项目总投资为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61%。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石子、砂子上料采用封闭式上料仓配合洒水降尘,堆存在封闭式堆棚内配合洒水降尘,装卸、堆存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两套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分别设置风机对给砂石料输送搅拌粉尘经集气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矿粉、粉煤灰筒仓呼吸孔含尘废气经单体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仓顶排出,排放高度为20米,商品混凝土在输送搅拌时以及粉煤灰筒仓、水泥筒、矿粉筒仓粉尘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现场喷洒抑尘,不外排,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废水产生。运营期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检验废水、砂石分离用水等生产废水经1座3格沉淀池(3×10m3)沉淀后用于生产或抑尘,不外排;拌合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随着产品一起带出,不产生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定期拉运至二二三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按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采取封闭运输措施,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垃圾产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全部回作为原料用于生产,检验废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重新回用生产;设备检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3

新疆圣益管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第二师三十七团二连

新疆圣益管业有限公司

新疆拓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三十七团二连。项目区东侧、南侧为空地,北侧、西侧为农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23.396″,北纬38°11′19.101″。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500m2。主要租用生产车间1栋1120m2、原料库房1栋1120m2,新建宿舍2间共80m2、办公室3间共90m2,新建值班室1间、食堂1间、配电房1间共90m2,生产车间安装波纹管生产线2条,建成后预计年产波纹管300t。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8%。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在2条生产线塑料挤出工序分别安装1个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过3米排放口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现场喷洒抑尘,不外排,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废水产生。运营期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定期清运至37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按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采取封闭运输措施,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垃圾产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塑料再造粒单位再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经收集后放入专用的储存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

铁门关市双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00吨包装膜及6000吨非金属压力管道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孔雀东路北侧

铁门关市双博科技有限公司

巴州鑫浩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孔雀东路北侧,项目区北侧为在建企业(服装厂),南侧为空地;西侧为铁门关市厘米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东侧为在建企业。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3′10.697″,北纬41°50′21.500″。项目为新建工程,占地面积38177.23m2,建筑面积21386.41m2。主要建设3栋生产车间和门卫室,计划投资生产线10条,项目建成后年产600千米各种规格特塑钢骨螺旋复合管。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配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挤出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现场喷洒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至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按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采取封闭运输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上料、混料工序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5

第二师33团西社区配套基础设施(供热工程)改造建设项目

第二师三十三团乌鲁克镇西区

第二师三十三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拓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3团乌鲁克镇西区,东侧为居民区,南侧、西侧为农田,北侧为自来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4′7.570″,北纬40°50′13.827″。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占地面积7537.19m2,建筑面积21386.41m2。主要建设558m2锅炉房(原有1台10t/h燃煤热水锅炉拆除,改建为20t/h燃煤热水锅炉,备用锅炉停用),配套辅机、环保设施、水处理除氧器等配套设施,新建供热管网总长度16815.8米,补偿井70座,检查井50座,堆煤场、堆渣场利旧。项目总投资为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4.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6%。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堆煤场周围设置防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抑尘方式,减少卸煤粉尘和堆存粉尘,采用全封闭式输送机以减少输送粉尘,锅炉废气经SNCR-尿素脱硝设备+布袋除尘+双碱法+湿法除尘方式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废水产生。运营期软化浓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或项目区绿化灌溉,锅炉排水与炉渣一起排出,用于炉渣降尘,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为洁净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定期清运至三十三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按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采取封闭运输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脱硫石膏定期清掏与炉渣统一收集暂存于堆渣场内定期外售给建材厂或铺路,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更换后直接回收再利用,盐、尿素、石灰包装袋与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一同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氢氧化钠废弃包装袋、废润滑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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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重点领域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