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序号二十一)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二十一)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二师27团、223团污水处理站部分主体构筑物塌陷,已不能正常使用。
二、整改时限:
2022年10月底
三、整改目标:
两个团(镇)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1)2022年8月底前完成两个团(镇)污水处理站主体构筑物修复和完善工作,并投入运行。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223团污水处理站提质增效后,处理能力达1700立方米/日(其中新增1300立方米/日),27团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达到1500立方米/日,规模满足团(镇)发展的需求,污水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18-2002)一级 A 标准。
(3)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站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水质、水量的监测,进一步加强运维管理,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五、完成情况:
(1)27团、223团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27团、223团污水处理厂建成规模完全满足团(镇)发展的需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通过兵团工作组验收,达到了兵团整改方案中“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整改目标。
(3)27团、223团污水处理站建成运行以来,制定了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以及维护保养、值班值守、安全生产等责任制度;由专业的运维技术人员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每月监督性监测均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2039345,邮箱:desjsj@163.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96975
第二师铁门关市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