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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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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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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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师34团大唐100万千瓦异质结组件+光伏治沙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
第二师34团东侧约21千米处,距离新建巴州地区尉犁县东南方向约138千米 |
大唐(铁门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4团东侧约21千米处,距离新建巴州地区尉犁县东南方向约138千米,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7°56′2.660″,北纬40°37′32.230″。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727.3052公顷。项目规划装机交流侧和直流侧容量为999.9兆瓦/ 1205.41278兆瓦,配套建设10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设施,光伏组件拟采用异质结715兆瓦单晶硅双面组件和N型715兆瓦单晶硅双面组件两种光伏组件。本项目光伏场区共划分303光伏方阵,其中30个光伏方阵采用异质结组件。另外273个光伏方阵采用273个光伏方阵采用N型组件。每个方阵设置1台3300千瓦箱式变压器,每26块组件组成一串,每19串或20光伏组串接入1台30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每个方阵设置11台30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接入3300千瓦箱式变压器低压侧。项目总投资259264.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3%。 |
废气: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时产生的扬尘,施工期文明施工,对弃土进行合理处理,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限制车速,运输时采用篷布苫盖。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废水通过防渗沉淀池澄清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经下方集粪桶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34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废水为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可通过自然蒸发及下渗浇灌地表植被损耗,无需收集处理。 固废:施工期线路建设施工场地及时清理固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堆放,施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废旧光伏组件集中收集后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置,更换新组件时带离,不在项目区落地或暂存。废旧磷酸铁电池拆卸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场内暂存。事故废油采用油泵抽至罐车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由厂家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带走处置,不在场内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关限值。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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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时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光伏管桩生产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市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北环路1号 |
新疆时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北环路1号,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28.488″,北纬41°48′38.868″,项目为扩建工程,依托现有1#厂房新建1条年产70万米光伏管桩生产线,新增1台1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93%。 |
废气:施工期大气的污染源主要是安装设备时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要求。运营期搅拌机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出。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3米高排气筒排放。焊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水泥仓经自带布袋除尘器通过仓顶放散口排放。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焊接烟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 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车辆设备冲洗废水、软化废水。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和软化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产品生产,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包装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废弃混凝土拌合物、运输粉尘、原料库、水泥仓收集粉尘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焊渣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进行洒水抑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