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铁门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制定了《铁门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铁门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我局研究起草了《铁门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3月15日-3月19日征求了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40多个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9条,经研究,采纳7条,未采纳2条,已同反馈意见单位沟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铁门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铁门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共7章30条,具体为:总则,规划建设与房源筹集,申请与审核,轮候、配租及租金管理,使用管理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起草依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范围和相关部门职责。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房源筹集部分,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规划选址、建设标准。
第三章申请与审核部分,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等内容。
第四章轮候、配租及租金管理部分,明确了轮候制度、续租等事项,以及租金标准、租金收入管理。
第五章使用管理和退出机制部分,明确了承租人责任及义务。
第六章监督管理部分,明确了承租人信息动态核查、投诉举报处理、管理人员职责。
特此说明。
第二师铁门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