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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2021/10/21 1.5w 阅读 187 点赞

相关政策:《第二师铁门关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办法》点击查看链接:http://www.tmg.gov.cn/gk/fdzdgknr/zcfg/zcwj/143088.htm


解读:关于印发《第二师铁门关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背景

为进一步压实师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部门单位责任,在帮助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团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继续带好头、作表率,着眼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兵团党委、兵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师铁门关市党委、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结合师市实际,制定《第二师铁门关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办法》。

二、工作执行

为进一步压实第二师铁门关市(以下简称师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部门单位责任,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各团(镇)、帮扶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同推进定点帮扶工作落在实处。在过渡期内,师市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每年开展一次,与师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同步进行。评价工作由师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并综合协调。

(一)定期调度。建立定点帮扶情况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定点帮扶工作,每半年各帮扶部门单位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通报工作进展,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

(二)单位自评。每年12月底前,师市部门单位对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将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报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三)团场评价。定点帮扶团场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提供相关情况,对师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部门单位在本团场开展帮扶情况进行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评价情况每年12月底前反馈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四)年终评价。由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随机抽取定点帮扶单位或定点帮扶团场 5-7 人参加,采取集中审阅材料、实地抽样调研、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五)综合评价。次年1月底前,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结合定期调度、单位自评、帮扶团场评价、年终评价结果和定点帮扶团场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定等建议,报师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