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金果发泡网厂等203户个体工商户:
根据我局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年报数据检索分析,发现你单位未依法报送2022年度和2023年度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和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及时办理年报补报、登记事项变更或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年报联系电话:0996-2956826、0996-2956836
附件:个体户未年报名单
第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个体户未年报名单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