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关于对新疆峰青云淡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万吨/年聚硅酸铝铁
系列污水处理药剂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文件的公告
我局于2020年4月14日作出了《关于对新疆峰青云淡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万吨/年聚硅酸铝铁系列污水处理药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师市环审〔2020〕65号)的行政许可决定。
我局于2021年6月30日收到新疆峰青云淡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销《关于对新疆峰青云淡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万吨/年聚硅酸铝铁系列污水处理药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关于对新疆峰青云淡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万吨/年聚硅酸铝铁系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师市环审〔2020〕65号)文件予以撤销,申明作废。
特此公告。
第二师生态环境局
此浏览器不支持PDF。请下载PDF查看: 下载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