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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5/19 1.1w 阅读 351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24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门关市加油加气站改扩建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市迎宾大道以南50米伴行公路以东

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市铁西加气站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迎宾大道以南50米伴行公路以东,站区北侧50m处为迎宾大道,北西方向100m处为库东公路,南侧紧邻巴州筑磊环保搅拌站作业区,东侧20m为巴州筑磊项目部,西侧为空地,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37′38.277″,北纬41°52′21.356″。项目为扩建工程,在现有加气罩棚下设置四枪加油机2台、双枪加油机1台,新建300m2油罐区,新增罐容为30m3柴油储罐2个,30m3汽油储罐2个,均为双层SF储罐,汽柴油总容积为90m3(柴油折半计算),最终建成加油与CNG加气三级合建站。项目总投资为545万元,环保投资为27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的4.95%。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油品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处理,项目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及运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区现有污水收集设施排入铁门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储油罐清洗交由专业公司清理,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储油罐废渣及油水混合物等危险废物清理后暂存于站区危废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中有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以降低车辆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地下水、土壤:项目区油罐均为双层SF储罐,设置双层管线,同时对储油罐内外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做好防渗防腐处理,防止罐体腐蚀,并采取防渗漏和防渗漏检测措施,防止加油站油品泄漏,符合《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中相关要求。

2

新疆库尔勒哈满沟(水泥用)大理岩矿

矿区位于库尔勒285°方位直距34km处

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库尔勒市285°方向、直距约34km处。项目区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56′50.000″,北纬41°56′23.000″。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61900m2。本项目主要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矿场、废石场、矿部生活区和矿山运输道路等。项目总投资为997.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94%。

废气:本矿山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台阶露天采矿方法。运营期爆破前在爆破现场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开采区使用喷雾降尘车增加矿区空气湿度,露天开采扬尘及车辆运输起尘抑尘效率可达80%以上;废石场每天喷洒3~5次,使废石场表面保持一定水分,并在废石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能够有效抑制废石场扬尘;车辆燃油废气呈无组织、低空排放,排放量较少,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较小,废气排放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运营期在采场建50m3蓄水池一个,用于蓄存生产用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循环冷却用水、湿式打眼用水和降尘用水部分被矿石吸收、部分自然蒸发、部分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矿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表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C级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

固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矿区自设垃圾桶内,定期随矿石外运至塔什店镇,交由塔什店镇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使用完好无损桶状容器盛装并定期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产生的废石按照一年一周转的频率回填采坑或综合利用,其余废石堆放于该废石场;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噪声:矿区使用低噪声设备、对露天设备加设隔声措施,爆破工序会产生振动和噪声,尽可能减少最大一段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及微差间隔时间,减少振动强度,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生态环境:做好分阶段矿山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运营阶段做好采矿区和其他采矿活动破坏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矿山“三废”排放治理工程、矿区生产过程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工程;工程实施进度与工作安排等闭矿阶段做好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工程,包括露天采坑、废石场、矿部生活区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等;以及可能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措施;自然人文景观恢复措施等。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重点领域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