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门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标准(暂行)的通知

2026/04/10 1.2w 阅读 523 点赞

师市各供热企业:

为健全完善师市供热价格形成机制,保障热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新政发〔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经第二师铁门关市2025年第10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城镇集中供热价格通知如下。

一、集中供热价格标准

(一)库尔勒垦区(铁门关市、29团博古其镇、30团双丰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二)焉耆垦区(21团开来镇、22团河畔镇、223团开泽镇)

1.居民供热价格21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三)焉耆垦区(24团高桥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热价格21元/平方米。

(四)焉耆垦区(25团西海镇、27团天湖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五)塔里木垦区(31团罗杨镇、33团营盘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六)塔里木垦区(34团蒲昌镇)

1.居民供热价格22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热价格22.5元/平方米。

(七)且若垦区(36团米兰镇)

1.居民供热价格23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热价格25元/平方米。

(八)且若垦区(37团金山镇、38团南屯镇)

1.居民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热价格30元/平方米。

二、其他事项

(一)卫健部门批准的托育机构、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精神卫生、救助管理等福利机构)等用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3〕647号)有关规定,执行居民热价。

(二)供热期原则上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根据当地天气变化情况,供热期可适当提前或延后。

(三)本价格标准自2026-2027年度采暖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按《铁门关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后,供热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同时,要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师铁门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