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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第二师铁门关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5条举措

2026/03/31 1.7w 阅读 391 点赞

为锚定师市“十五五”规划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师市政法系统立足职能、主动创稳,以打造“兵团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优城市”为目标,制定以下举措。

一、健全制度规范,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1.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新发展理念、妨碍经济高质量发展或与新出台(修改)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审查文件中是否存在排除或限制公平竞争、妨碍市场主体平等准入退出、不当干预生产经营活动等内容,着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

2.提升涉企行政复议质效。优化受理审查流程,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和“一次性告知”。完善案件审理机制,依法优先适用简易程序。通过听取企业意见,协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行政复议对执法不作为、程序违法的监督力度,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推进府院联动长效沟通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府院联动和沟通机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纵深推进府院联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质效

4.优化身份证户籍服务。推行身份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全国通办,对重点涉外企业商务签注实行批量备案、优先办理,延长多次往返签注有效期;推动出生登记、转业安置落户等10项户籍业务全流程网上办,推行延时服务、错峰服务,为重点企业提供上门定制服务,普通证件办理时限压缩30%以上。

5.提升车辆管理与货运通行效率。设立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实现机动车登记、驾驶证补换领等10项高频业务“一窗办结”。在27团,29团设立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方便就近群众、企业就地办理。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电动摩托车委托上牌服务。推行“一企一策”定制化通行方案,对核心生产物资运输车辆放宽通行时段限制,对重点企业运输、重点项目建设车辆实行优先通行、预约通行、专人对接服务。

6.规范特种行业与印章管理。依托公安APP、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特种行业许可备案“一站式”网上办,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及材料清单,实行线上申报、上门核验、送证到企,保安员证1个工作日内出证;公章刻制实行备案管理,依托兵团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确保1个工作日内完成刻制。

7.畅通涉企诉讼服务通道。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优化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有效衔接,促进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涉诉企业同意诉前调解的,调解期限不超过30日,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在线缴费、网上送达、在线解纷等信息化手段,畅通涉企立案及调解通道。在综治中心大厅引导登记窗口,对涉企矛盾纠纷落实首接责任制,简化流转程序,快调快处快结。

三、强化平安建设,守牢社会稳定底线

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组织实施的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破坏营商环境、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

9.严厉打击涉企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加大对涉企电信诈骗案件的侦办及追赃挽损力度,对涉企电诈案件中涉案账户快速冻结、止付,快速返还被骗款项,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10.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虚假广告、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及时立案查办、依法处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1.加大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类案件专业审判团队,提升知识产权类案件专业化审判能力。

12.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惩治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严惩恶意举报、网络造谣、损毁商誉、“碰瓷式维权”等侵害企业声誉犯罪。

13.防范打击民事虚假诉讼。做实立案预警和诚信承诺,对诉讼当事人通过以物抵债等方式达成调解、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利用大数据智能检索关联案件,做好当事人企业信息比对,及时识别系列案、异常标的等风险信号。依法规制虚假诉讼及提供虚假证据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规范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4.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依法进行刑事和解,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法律包容性。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和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产权保护案件。

15.审慎适用财产性与人身性强制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扣留等措施,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对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账户、资金等,在查明后的三日以内解除强制措施。对人身性强制措施,经羁押必要性评估不需继续羁押的,及时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16.加大涉企“挂案”清理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纠正违法立案、撤案等问题。定期开展涉企“久挂未结”刑事案件清理,对该结不结、该撤不撤的涉企“挂案”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切实维护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17.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推进委托审计调查与悬赏举报制度落实。对被执行人涉嫌隐匿财产、虚假申报的,依职权或依申请委托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定期梳理涉企执行积案,针对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行为,集中运用搜查、罚款、拘留等措施,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对反映超标的、超范围查封的三日内组织听证或审查,确有错误的立即解除。对案情复杂、案件标的及涉案财产价值较大的,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参考市场价,及时解决查封财产价值争议,确保查封财产价值与债权基本相当。

五、延伸职能服务,精准赋能惠企利民

18.开展“送法进企”活动。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检察官助企”“千警助千企”“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等系列活动。建立健全“法治体检”机制,充分动员法学会会员,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及涉外法律服务。

19.健全全链条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定期收集师市周边治安动态、劳动争议苗头、合同纠纷趋势等数据进行预警防范。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力量,针对涉企纠纷,尤其是劳动争议、债务纠纷推行“调解优先”。

20.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与多元解纷供给。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法学会会员等资源,优化实体、热线、网络融合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引导司法鉴定,公证机构为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证据保全、合同履约等方面提供高效专业服务。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商事纠纷中的专业、高效、保密优势。

21.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紧盯工程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欠薪线索。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快受理、快立案、快侦办、快挽损,畅通行刑衔接。

22.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实施失信名单分级管理与动态更新,探索“预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对拟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可视具体情形先发出《预纳入失信名单告知书》,给予7-15天宽限期,若在期限内履行完毕或双方达成和解,则不予纳入;对已履行完毕的,可主动向征信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修复信息,帮助其恢复信用。

六、完善监督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23.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下达、摊派各类罚没、“创收”指标,坚决纠正乱罚款、一律顶格罚款等错误执法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中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四乱”等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案件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24.聚焦涉企领域深化法治督察。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督察范围,重点督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实现从个案纠错到类案规范再到系统治理的深化提升。

25.强化执法司法监督。针对查实的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坚决启动“一案双查”,严肃倒查两线责任,并作为反面典型案例通报。针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转办及疑难复杂、企业反映强烈的案件,适时组织案件评查,重点围绕案件立案审理时效、财产查封扣押合规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等内容进行“一案一评、建账销号”,同步建立“评查-反馈-整改-回头看”闭环机制,坚决整治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及超标的查封财产等侵害企业及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行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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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