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标准调整范围
(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师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12元提高至770元。
(二)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师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35元提高至1100元。
(三)提高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师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50元提高至1300元。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执行。
二、保障标准执行时间
此次保障标准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师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12元提高至770元。
(二)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师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35元提高至1100元。
(三)提高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师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50元提高至1300元。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执行。
二、保障标准执行时间
此次保障标准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