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5年第二师县域商业体系
建设项目的公告
为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作用,支持师市实施县域商业建设,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师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通知的函》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推进第二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就做好2025年项目遴选申报评审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遴选和申报
(一)项目实施时限。2025年兵团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且完成验收,截止项目申报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确定为优先支持项目,但2024年1月1日前已完成的建设内容不计入本年度支持范围。采取分期建设的重大项目一般不得分年度重复支持,确需进行支持的,财政补助资金只对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的相关建设改造内容和投资给予支持。
(二)项目承办单位。凡获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承办单位须与师市有关部门签订明确承诺面向师市提供公共服务达到一定期限的相关合同。
(三)申报对象资格要求。
1.项目承办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资信等级良好,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项目实施周期为在2024-2025年中的在建项目;
3.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4.以上条件均能满足。
二、评审注意事项
1.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7日。
2.单位地址:铁门关将军北路党校1号楼118办公室。
3.联 系 人:付中秋联系电话:0996—2935666
4.申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或建设方案;
(4)项目预算方案;
(5)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单位(企业)、法人征信;
(8)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师市商务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