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门关市
政策公示公告

铁门关市城区墓地迁移第二次公告

2024/03/25 8.2k 阅读 264 点赞

为持续推进铁门关市城区墓地迁移工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拟对铁门关市城区墓地(原29团墓地)和29团17连历史埋葬点尚未登记确认的坟茔和无主坟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铁门关市城区墓地及29团17连历史埋葬点尚未迁移的坟茔

二、迁 入 地:铁门关市陵园(位于29团14连)

三、迁移方式:铁门关市政府统一组织迁移

四、迁移费用:由铁门关市人民政府承担

五、迁移时限:在本次迁移范围内的坟茔,墓主亲属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联系铁门关市城区墓地迁移工作专班办理登记确认和迁移手续,逾期无人登记确认的坟茔视为无主坟,统一迁移至铁门关市陵园。

六、铁门关市城区墓地迁移工作专班联系电话:

19199228153、0996-2921169

特此公告。


铁门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