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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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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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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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疆南金太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肥厂新建项目 |
29团 |
新疆疆南金太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安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8130㎡,项目建设包括生产区、办公生活区、道路场地硬化和绿化。项目建成后,年产有机肥5万吨。 |
1.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对于距施工区200m以内的居住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避免影响其生产、生活。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施工须经属地环保部门批准; 3.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系统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及洗浴废水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4.项目弃方应及时运至指定的项目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运营期实验废液经化学试剂收集桶、高浓度酸碱收集桶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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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铁门关市昌粮汇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1500吨棉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市 |
铁门关市昌粮汇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56500㎡。项目5条生产线分别为:脱绒车间生产线、预处理车间生产线、浸出车间生产线、蛋白生产车间生产线、精炼车间生产线。主体建筑面积为944.8㎡,包括新建棉籽打包、装卸车间、蛋白生产车间、浸出车间、预处理车间、精炼车间、小包装车间、脱绒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及油罐。项目建设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4090.5㎡,包括宿舍楼、宿舍及食堂、办公楼、门卫室及地磅。 |
1.非甲烷总烃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2.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对于距施工区200m以内的居住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避免影响其生产、生活。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施工须经属地环保部门批准; 4.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系统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及洗浴废水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5.项目弃方应及时运至指定的项目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运营期实验废液经化学试剂收集桶、高浓度酸碱收集桶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植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