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关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三十团双丰镇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2024/04/24 3.4k 阅读 225 点赞

三十团双丰镇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

见《三十团双丰镇行政职权清单》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执法主体

三十团双丰镇人民政府

四、承办机构

行政执法协调小组(设在团镇司法所)

五、办理流程

第二师铁门关市三十团双丰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流程图(附件1)

六、办理时限:

(一)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乡镇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限7天,查封扣押期限30天,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经乡镇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三)直接送达的文书7日内送达,公告送达时限60天。

七、监督方式

团镇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相关部门按照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八、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十团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处罚结果: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结果在团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十、办公地点、时间及电话

(一)地点:三十团双丰镇综治中心

(二)时间:冬季上午:10 ~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 ~14:00 下午:16:00~20:00

(三)电话:0996-53372518695130

十一、备注

本服务指南用于行政处罚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附件1:第二师铁门关市三十团双丰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流程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