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师市人民政府同意,师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25年4月初组织召开制定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一)铁门关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方案;
(二)第二师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方案;
(三)第二师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价格方案;
(四)第二师城镇供水价格方案;
(五)第二师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价格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31名。其中,消费者15人,经营者5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2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人;
(二)听证会旁听人2人;
(三)新闻媒体1-2家。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
1.师市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常住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的身份报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
师市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常住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准时参加且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三)新闻媒体
具有新闻采访资质,能够准时参加且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或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为充分征询师市各团(镇)消费代表意见建议,原则上各团(镇)至少选取1名消费者代表,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剩余的名额由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中的经营者由师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听证事项各相关行业至少选取1名经营者。
(三)听证会参加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师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四)听证会旁听人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
(五)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师市发展改革委邀请参加。
五、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后),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通过邮箱(DESfgwshk@163.com)反馈至第二师铁门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0996-2920693
第二师铁门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第二师定价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2:第二师定价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