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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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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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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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铁门关市光速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仪器生产项目(一期) |
第二师铁门关市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工业园腾飞路和兴业街交汇处 |
铁门关市光速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工业园腾飞路和兴业街交汇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4′26.424″,北纬41°51′02.818″。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1#厂房7696平方米;2#厂房7696平方米,内置2条SMT贴片生产线,2条PCB自动生产流水线,2条PCB半成品生产流水线;3#厂房7696平方米,用作原辅料库房;4#厂房6068平方米,用作半成品,成品库房;发电机房1座82平方米,门房2座31.07平方米,综合用房1座1473.34平方米,内设办公用房、食堂、宿舍等,以及消防水池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9%。 |
废气:施工期砂石料应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同时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运营期锡膏印刷、点胶、喷漆、焊接烟气采用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门烟道进行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隔挡、洒水抑尘减弱影响。 废水:施工期不设施工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道路冲洗抑尘。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隔油池处理后由排水管网送至铁门关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工地废钢筋、金属及废木料等应回收加工再利用;建筑垃圾拉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外售;食堂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由专业公司回收,不合格品由专门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胶桶、废锡渣、锡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专门厂家进行回收。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采取隔声,安装减震基座,风机设置有消声器,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沙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