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福园酒业有限公司:
根据我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你单位租赁21团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6659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9年,租期至2020年12月14日。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第二十七条约定“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租赁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租赁人无偿收回,......。”你单位租赁土地目前已到期,并未申请续期。请你单位从本告知书发布日起30日内到第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我局无偿收回。
联系人:武长龙,联系方式:18290985722
第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4日
附件: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告知书(巴州福园酒业有限公司21团租赁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