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5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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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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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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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田立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市31团11连 |
新疆田立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31团11连,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15′31.371″,北纬41°24′4.172″,总占地面积21378.56平方米。项目为改建工程,包括水溶肥生产车间1座3555.71平方米,钾肥生产车间1座1279.79平方米,中量元素水溶肥生产车间1座1247.82平方米,液体肥生产车间1座1504.14平方米,复合肥、有机肥、菌肥生产车间1座1288.81平方米,门卫室1座67.1平方米,办公房1座350平方米,设备用房1座423.73平方米,危废暂存间6平方米。新建年产4万吨水溶肥生产线1条、1万吨钾肥生产线1条、1万吨中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1条、1万吨液体肥生产线1条,复混肥、有机肥、菌肥共用1条生产线,复混肥、有机肥、菌肥分别年产1万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43%。 |
废气:运营期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各车间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干燥窑以天然气为燃料,造粒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送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各车间强化生产、输送、进出口等易漏环节的密闭性减少无组织形式排放。筛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相关限值,造粒烘干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造粒烘干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回转干燥窑无组织排放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限值。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送至尉犁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设备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原料包装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除尘灰吨袋收集后作为各自原料分别回用,废滤袋收集后送危废处置中心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利用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布置使用,固定机械设备应尽量入棚操作,运输车辆应合理选择路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点较多路线,通过靠近居民区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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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BDO联产12万吨PBAT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曙光绿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42.680″,北纬41°46′34.800″,项目为技术改造工程,主要新增一套备用天然气、氧气预热炉(四开一备)3台热媒炉12200千瓦、新建一套燃料煤输送系统,含三座转运楼,两台封闭带式输送机及其配套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226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71%。 |
废气: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缩短施工期。运营期热媒炉烟气经“清洁燃料+低氮燃烧技术”处理,经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四氢呋喃、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相关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6相关要求。输送系统废气采用“无动力除尘器+水雾除尘技术”治理措施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水雾除尘用水不外排,喷洒后,水分挥发至大气环境。 噪声:施工期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进行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强化隔声效果。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车辆鸣笛。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风机管道安装消声器,设备本体安装隔声罩,加强厂区周围、道路两旁绿化,减少噪音传播。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堆放,运至专门的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废导热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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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四价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绿色工厂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四价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巴州绿环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占地33312.5754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41.961″,北纬41°47′53.126″,新建液体肥、水溶肥生产车间1座4320平方米,颗粒肥生产车间成品库1座4320平方米,粉状肥生产车间1座2640平方米,翻抛生产车间1座5720平方米用于原料发酵处理,办公楼、宿舍1座860.25平方米。门卫室1座89.2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15000吨微生物菌剂,5000吨微生物水溶肥,6万吨腐殖酸生物有机肥料、4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08%。 |
废气:施工期工地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及时洒水抑尘。运营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设备进行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6套),项目恶臭气体经2套生物除臭处理装置分别经各自配套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室+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的粉尘恶臭通过车间密闭,物料密闭输送,投料口设遮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缓。 废水:施工期含泥沙浆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厂区洒水抑尘。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全部作为液体菌剂原料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 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五连连部及乌腾郭楞村施工段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同时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振机座,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活动缩短工期。运营期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风机排风口装置消声器,设备定期维护,加强保养。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钢结构件、管道材料等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沙土石块等回收利用作为厂区内道路建设;剩下部分建筑物垃圾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原料预处理废渣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防沙治沙:施工期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输线路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道路随意行驶;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防止土地沙漠化;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杜绝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