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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3/02 1.4w 阅读 454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38016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川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农用肥料及农用化工产品建设项目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新疆川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二十一团十连,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16.7352",北纬41°47'53.2692"。项目为新建项目,硫酸钾生产车间2座,每座建筑面积7920平方米,内设三条10万吨/年硫酸钾生产线,主要生产单元包括原料上料、转化结晶器、烘干造粒等,磷酸二氢钾及液体肥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7920平方米,内设两条5万吨/年磷酸二氢钾生产线、一条5万吨/年液体肥生产线,磷酸二氢钾生产线主要生产单元包括中和反应釜、结晶罐、烘干造粒等;液体肥生产线主要生产单元包括调配釜、三维混拌机、自动灌装机。水溶肥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5040平方米,内设一条5万吨/年水溶肥生产线和一条2万吨/年复混肥生产线。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2676平方米主要用于中控室、食堂、倒班宿舍。质检研发中心1座建筑面积4056平方米。供配电系统间1座建筑面积680平方米。门卫1座20平方米。硫酸钾原料仓库1座,建筑面积11650平方米,主要储存硫酸钾原辅料,主要为堆垛存放、及部分液体原料储存。硫酸钾成品库房1座,建筑面积11650平方米,主要为现代化物流中心,成品储运等,储存方式固定式货架、堆垛。综合仓库一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主要储存丙类包装物、及其他丙类原辅料。综合仓库二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主要储存小批量丙类原辅料、固体废物、五金配件等。罐区占地面积3276平方米,共设置8个1000立方米固定顶立式储罐,其中原料储罐为3个为磷酸储罐,3个为液碱储罐,2个为备用储罐。总投资25000万元,总环保投资650万元,约占总投资2.6%。

废气:施工期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工地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洗轮槽,完善排水设施,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限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等机械设备;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运营期磷酸储罐、中和反应釜大小呼吸产生的磷酸雾主要通过管线导入喷淋塔;压滤装置产生的磷酸雾主要采用全封闭式负压收集。压滤装置产生的酸雾,利用引风机通过封闭室内的酸雾烟道抽至酸雾洗涤塔处理。采用1套水喷淋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气体经塔内除雾段后,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热风炉产生的热风进入流化床对磷酸二氢钾进行干燥,干燥后的废气,经引风机导入水膜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钾生产线干燥机产生的含尘废气、水溶肥生产线破碎下料冷却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复混肥生产线倒料筛分冷却时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8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通过提高破碎机、原料仓、倒料系统、筛分机的废气收集效率,保证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量。运输扬尘通过降低车速、道路日常维护及洒水抑尘方式减少起尘量。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工地一切废物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组织清除,尽量保持场地平整,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土建泥浆水以及外排淤水等经沉淀分离后回用,沉淀泥浆应定期及时外运。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泼洒在施工作业带,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至防渗化粪池,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清运。运营期磷酸二氢钾装置双效浓缩冷凝水、喷淋塔废水、水膜除尘器废水、锅炉蒸汽冷凝水、硫酸钾装置蒸发冷凝水回用,不外排;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循环水站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合并排入园区管网。

固废:施工期泥浆或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车辆密闭运输;采取遮挡,设置围墙、围挡,硬化工地出入口路面,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妥善堆放,并采取防溢漏、防扬尘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磷石膏、废硅藻土、滤渣等,可回用作为复混肥填充剂,不外排。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2.5米的密闭围挡。将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具等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尽可能设置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在通道两侧设置隔声屏障,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设置禁鸣警示牌。木工机械等设置在全封闭的临时棚内,门口挂降噪屏(工作时放下,起到隔音的作用);安排专人操作,尽量避免空载运转产生噪声。将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安全网,在结构施工楼层设置降噪围挡。严禁抛掷,禁止使用大锤敲打模板,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运营期采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器、隔音、降噪装置;粉碎机厂房安装吸声顶板;电机驱动泵电机安装隔音罩;设备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气体放空口加装消声器;管道支架采取阻尼、隔振、吸声处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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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