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关市
重点领域重点领域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2/02 4.7k 阅读 56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38016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门关市亿鑫源塑料制品厂废旧滴灌带制造颗粒项目

第二师29团新疆亿恒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铁门关市亿鑫源塑料制品厂

新疆信和环宇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9团新疆亿恒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36′42.257″,北纬41°49′4.775″。本项目租赁新疆亿恒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总面积1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6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租用现有办公室1栋196平方米、配电室1座10平方米、露天原料堆场6000平方米、库房1座2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10平方米,新建造粒生产车间1座180平方米,设置2条造粒生产线,配套建设防渗化粪池、冷却循环水池及五级循环水池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29%。

项目为租赁场地,生产厂房已基本建成,仅涉及少量安装废气,因此不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重点分析。

废气:运营期造粒生产车间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及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规定的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废水:运营期造粒生产产生的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拉运至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运营期分拣废物、清洗废渣、泥沙等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30团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滤网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噪声: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

铁门关市景云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食用菌示范园项目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轮台产业园产业基地

铁门关市景云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轮台产业园产业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4°19′15.704″,北纬41°46′32.107″。项目总占地面积89599.8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624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2栋共12744平方米、培养房2栋共14093.1平方米、出菇房2栋共19709.2平方米、室外种植区2栋共4586.4平方米、深加工楼2栋共25737.94平方米、仓库4栋共9600平方米、宿舍楼1栋4898.88平方米、锅炉房及配电室1座372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408.36平方米,其中1#、2#生产车间分别为6732平方米用于菌丝培养,1#培养放4238.5平方米、2#培养房9854.6平方米用于食用菌后熟培育,1#、2#出菇房分别为9854.6平方米用于杏鲍菇出菇,1#室外种植区1963.65平方米、2#室外种植区2622.75平方米主要用于育菇,1#、2#深加工楼分别为12868.97平方米用于杏鲍菇加工生产线,1#、2#、3#、4#仓库分别为2400平方米用于存放原材料及待售产品,锅炉房1座108.45平方米内部新建1台4吨/时燃气蒸汽锅炉、2台5吨/时燃气热水锅炉,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化粪池等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09%。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原材料运输途中要加苦盖、场地定期洒水、堆料设简易围堰遮挡、临时料场使用防尘网覆盖,物料由料场运输至工业场地临时堆放,设置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屋顶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运营期工艺用水均由菌包吸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与锅炉用水、试管清洗废水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轮台县新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菌包、废试管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废杏鲍菇收集后定期委托餐厨垃圾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废机油及废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午休时段及夜间施工,敏感区设置围挡,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表土剥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利用既有道路和现有市政道路,沿已有车辙行驶,杜绝车辆乱碾乱轧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猎捕当地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确定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自然恢复地表植被。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重点领域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