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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5/09 1.3w 阅读 244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24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兵团南疆1#100万千瓦风光基地项目二师36团20万千瓦风电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三十六团,距若羌县县城78km。

铁门关市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三十六团米兰镇,拟建风电场西距若羌县县城78km,北至巴州首府库尔勒市及第二师师部距离465km,东北距哈密385公里。项目四周均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8′24.721″,东经88°56′24.361″。项目为新建工程,本项目规划装机200MW,一次建成,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WTG195-5000kW型风力发电机组,年上网发电量为4220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110h。

废气: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尾气排放达标车辆,落实好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场地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风电场区无废气产生,对空气环境质量无影响;生活管理区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安装排风罩及1台油烟净化装置,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冲洗废水集中收集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在项目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0.5m3/h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和一座150m3的污水集水池,生活污水经经室外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冬季存储于150m3集水池中翌年再用。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变压器、蓄电池、检修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修改单标准。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

生态环境: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对占地范围之外的植被进行破坏;严格划定施工车辆的行驶路线,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期将表层肥力较高的土壤先进行剥离,并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绿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重点领域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