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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5/10 1.9w 阅读 328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24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00吨塑料管材建设项目

三十七团二连原农机库院内

新疆泽田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三十七团二连原农机库院内,项目西侧25m为居民区,东侧8m为农机库厂房,南侧为空地,北侧40m为国开线。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1′57.154″,北纬38°11′1.875″。本项目租赁三十七团二连原农机库闲置厂房,占地面积23674m2,总建筑面积1914m2,主要建设南、北生产车间各825m2,辅助用房204m2,办公室60m2,以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PE、PP管材/管件共用生产线6条及PVC管材管件生产线6条,生产原料全为外购材料,年产PVC管材/管件5000吨、PE管材/管件4000吨、PP管材/管件1000吨。项目总投资为3900万元,环保投资为37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的0.95%。

废气:施工期项目租用三十七团二连原农机库闲置厂房,仅涉及清理场地及安装工艺装置,因此施工期主要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生产设备均使用电作为能源,不产生燃料废气。生产过程中采用密闭厂房及设备,投料、混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由集尘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热熔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及少量恶臭气体均通过“集气罩+20000m3/h活性炭吸附-自动在线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南、北厂房有机废气通过管道连接共用1套处理设备,有组织废气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氯化氢气体排放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委托吸污车定期清运,最终进入、37团污水处理厂,对水环境无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吸污车定期清运,最终进入37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设带盖垃圾箱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除尘灰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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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