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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1/04 1.8w 阅读 205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红星山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t/d辣椒红脱辣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源产业园

新疆红星山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中源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源产业园,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6°30′32.841",北纬42°09′32.421"。项目为改建工程,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1#厂房建设一条15吨/天辣椒红脱辣生产线。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

废气:施工期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运营期蒸发器及乙醇储罐废气经深度冷凝回收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蒸发器及乙醇储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1无组织排放要求。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隔油池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残渣存放在密闭渣罐内,由吨桶密闭包装后作为饲料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施工单位合理设计建筑材料等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运营期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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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