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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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暂行)的通知

2025/11/04 8.2k 阅读 79 点赞

师市各污水处理企业:

为加快完善师市污水处理价格形成机制,维持污水处理企业正常运行,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新政发〔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经第二师铁门关市2025年第10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一)库尔勒垦区(铁门关市、29团博古其镇、30团双丰镇)

1.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

2.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1.4元/立方米。

(二)焉耆垦区(21团开来镇、22团河畔镇、24团高桥镇、25团西海镇、27团天湖镇、223团开泽镇)

1.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1.2元/立方米。

(三)塔里木垦区(31团罗杨镇、33团营盘镇、34团蒲昌镇)

1.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1.2元/立方米。

(四)且若垦区(36团米兰镇、37团金山镇、38团南屯镇)

1.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1.2元/立方米。

二、其他事项

本收费标准自印发次月1日起执行。



第二师铁门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