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
《第二师铁门关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 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制订是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24号)和《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0〕11号)文件制订的,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 24号)精神,按照《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0〕11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师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改善师市企业营商环境,促进师市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师市党委安排,师市工信局于近期制订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修订的特点和内容
总体考虑,《实施方案》作为师市贯彻落实兵团《实施意见》精神的具体行动方案,要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和兵团《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开展工作的可操作性,明确时限,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本着这一目的,师市《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三大块内容。其中,重点任务原则上参照兵团《实施意见》制定,注重结合师市工作实际,注重吸纳业务部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明确落实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结合师市工作实际,将兵团《实施意见》的六大部分内容细化为五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第三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从加强统筹领导、建立统计监测预警制度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