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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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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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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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师二十一团查通沟综合治理工程 |
第二师二十一团二连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二十一团二连,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6°11′-86°26′,北纬42°06′-42°13′之间。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54440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146240平方米,临时占地8200平方米。项目新建防洪堤5.03千米,新建泄洪渠0.15千米,疏通泄洪通道0.95千米,改建抢险道路10.56千米,建设1座水位+拍照监测一体站。项目总投资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 |
废气:施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施工生产区设置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防尘网苫盖等防尘措施;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运输砂石,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车辆,按规定统一苫盖篷布。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柴油机械及柴油发电机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20891-2014)及修订单中第四阶段排放限值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防渗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环保厕所,由吸污车拉运至21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工程土方单侧堆放,施工土方摊铺在防洪堤外坡脚并整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噪声:施工期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关限值。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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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师36团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第二师36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六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第二师36团,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 45.792″,北纬41°48′9.171″,项目为改建工程,改建干渠5条,包括老东干渠上游2037米,1连老东干渠824米,西干渠673米,5支干渠865米。改建支渠7条,4支下游支渠1417米,5支渠4028米,西二干4支渠下游1739米,中一2斗支渠上游985米,中一2斗支渠下游600米,6支5支渠312米,1支渠下游529米。改建道路7条,包括7支渠东路2552米,10支渠东路2260米,1连南侧主干路980米,4支渠西路1140米,团场北侧主干路5986米,5支3农至6支3农路1857米,4支渠下游路835米。林床整治400亩,林床整治中心坐标为东经88°54′28.749″,北纬39°14′31.014″。项目总投资3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6%。 |
废气:施工期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施工生产区及渠道施工、道路施工靠近村庄段设置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区域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外购商品混凝土,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分层堆放并采取防尘网苫盖;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运输砂石、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的运输车辆,按规定统一篷布覆盖;设备车辆燃用合格燃料,加强设备的维护的和保养;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不进行沥青熬制及搅拌。施工扬尘、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柴油机械及柴油发电机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其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防渗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环保厕所,由吸污车拉运至36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施工现场,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放置,在五连、米兰镇附近进行建筑施工时,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施工围挡;合理设计施工路线,在途经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台机械同时同地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固废:施工期工程土方施工对挖方单侧堆放,综合利用于渠堤填筑,弃方摊铺在渠道两侧,渠系建筑物周围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送指定地点处置;枯枝、落叶、杂草送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进行洒水抑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