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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6/16 1.8w 阅读 191 点赞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24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阆屯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外墙结构一体化建设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市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新疆阆屯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巴州鑫浩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四周均为空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48′45.880″,东经85°22′41.130″,总占地面积为51709.78m2,总建筑面积212286.40m2。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6幢生产车间,3条自保温砌块生产线、2条水性漆生产线、1条保温砂浆生产线、2条结构一体化保温板生产线、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4个水泥料仓、2个粉煤灰仓、2个矿粉料仓及配套宿舍、办公室、库房等,年产10万m3自保温砌块、100万m2结构一体化保温板、5000t水性漆、2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环保投资为67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的0.84%。

废气: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尾气排放达标车辆,落实好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场地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运营期粉料仓粉尘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排气筒排放,粉料仓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保温砌块、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自保温砌块切割设备配置喷淋装置,切割粉尘产生量很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废气经8m高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最高浓度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通过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自保温砌块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全部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2

新疆中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新疆中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绿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区东侧、西侧、南侧为空地,北侧为道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30.5232″,北纬:41°48′57.6553″。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35333.33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4座、库房1座、门卫室2座、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玻璃钢组装切割时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调配、侵胶、缠绕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不饱和聚酯树脂在固化时产生的苯乙烯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苯乙烯、VOCs)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不产生生活废水。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按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采取封闭运输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颗粒物、修整检验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清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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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