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25日拟作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29755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农业大厦317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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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评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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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疆线铁门关站开通客运相关工程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G3012高速公路以北(原肖塔火车站东侧) |
新疆中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G3012高速公路以北(原肖塔火车站东侧),地理坐标为:东经85度41分52.909秒,北纬41度52分22.701秒。项目总投资8801.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973 m2,主要建设内容为:火车站主站房、公安派出所、安检房及站前广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为停车场汽车尾气、饮食油烟。 (1)项目停车场位于地面,较为空旷且车位较少,由于空气的扩散作用,稀释较快,对于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执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 (2) 餐饮油烟 本项目餐饮油烟来自于站区工作人员烹饪食品时产生的油烟。本项目厨房设置满足要求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初始产生浓度约5-10.0mg/m3,运营期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C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以及乘客等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噪声和社会噪声。建设项目边界噪声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建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加强站内车辆管理,尤其在场站的进出口处,应设立明显的减速禁鸣标记,杜绝车辆在场内的鸣喇叭现象,停车场内保持低速行驶; ②提倡文明候车,严禁车主高声叫喊拉客;同时,为给乘客营造一个良好的候车环境,应设置高质量的音响设备,除广播通知外,播放一些柔和舒缓的背景音乐,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影响; ③搞好绿化,在车站四周、停车场设置乔木绿化林带,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在站前广场设置中心绿地、种植草坪、花卉,设立休息区等,以减少高密度客流产生的人群噪声。 ④在设备选型方面,应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司机休息室分体空调等设备应尽可能选用低噪设备,并安装在加有防振垫的基础上,减少因振动而引起的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成〔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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